| 2008年8月27日凌晨4时许,清涧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:在岔口县蚕种场坡路上发现一女子仰面躺存路中,该女子披头散发、满面是血,被人害死。 接案后,清涧县公安局值班民警快速反应,火速奔赴案发现场,机智果断地将嫌疑人霍文龙、李伟采取了控制措施。刑警大队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和取证调查。经查证,死者王某,女,17岁,系清涧县宽州镇师家园则村人,无职业,是霍文龙的女友。 案发后,公安局领导亲临现场坐镇指挥,立即成立专案组,迅速组织专门力量,认真分析案情,采取有效措施,明确任务和突破重点,使侦破工作迅速、全面展开。经过认真调查和大量工作,使“8.27”故意杀人案仅用8小时成功告破。 犯罪嫌疑人霍文龙,男,1977年7月17日出生,汉族,清涧县人,高中文化程度,系县广电局职工。犯罪嫌疑人李伟,男,1984年9月27口出生.汉族,初中文化程度,系宽州镇师家园则村人,无职业。 2008年8月27日凌晨3时许,犯罪嫌疑人霍文龙酒后怀疑女友王某与他人鬼混,与犯罪嫌疑人李伟同行到岔口,霍文龙打电话将被害人王某约出,在蚕种场坡卫校路口遇见王某后,不分青红皂白一手掐住王某的脖子,一手抓住头发将其重摔倒地,并用脚猛踢其头部。随之,霍文龙抓住王某的头发将其拖至敬老院大门前,继续拳打脚踢。此时,王某已是奄奄一息,但霍文龙仍是不解恨,又将其拖至地税局锅炉房东侧路上,脚踢王某头部,致王某当场死亡。霍文龙作案后,为了掩盖犯罪行径,将路过的冯某和王某毒打一顿,企图把自己的杀人罪行强驾于他人身上。 据了解,霍文龙是一个横行霸道、作恶多端、欺压百姓的恶棍,被他殴打过的群众不计其数,许多群众敢怒不敢言。他不仅殴打群众,就连他的家人,甚至民警他也敢刀棍相见。由于他恶习成性,曾多次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和刑事拘留,最近刚被劳教所提前释放。 8月29目上午,在犯罪嫌疑人霍文龙指认现场返回途中,城区的2万多名干部自发拥向街头,纷纷赞扬公安机关铲除恶霸,为百姓出了一口气。 |